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合規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黑國資政[2022]299號 2022-11-25
各出資企業:
《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合規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省國資委2022年第16次主任辦公會議和第38次黨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合規意識,培育合規文化。深刻認識合規管理的重要意義,增強全員守法誠信、合規經營意識,強化依規辦事、依程序辦事剛性約束。將合規管理作為企業學習、業務交流、新員工入職培訓的重要內容,持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營造依法合規經營的濃厚氛圍,增強合規管理的持久內生動力,保障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健全法治隊伍,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要全面落實《辦法》要求,推進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以高質量合規管理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企業抗風險能力。全面設立首席合規官并保障其有效履職,配足配強合規管理專業人員,嚴格重大決策事項合規審查把關,抓好關鍵領域合規管理,強化部門協同,共同推進合規管理體系構建和高效運行。
三、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取得實效。針對內控合規薄弱環節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夯實合規管理基礎,壓實落靠合規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管業務必須管合規”的要求,將合規經營與企業相關制度、工作流程相結合。增強合規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將合規管理工作做深做實做細,全力打造法治國企。
黑龍江省國資委
2022年11月25日
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合規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出資企業全面加強合規管理,有效防控合規風險,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著力打造法治國企,保障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參照《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根據省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以下簡稱出資企業)。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合規,是指出資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履職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國際條約、規則,以及企業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規章制度等要求。
本實施辦法所稱合規風險,是指出資企業及其員工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因違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響的可能性。
本實施辦法所稱合規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規風險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為導向,以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履職行為為對象,開展的包括合規管理制度制定、合規風險管理、合規審查、合規考核評價、合規責任追究、合規培訓、合規計劃與合規報告等有組織有計劃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出資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完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明確合規管理責任,加強合規管理制度建設、機制建設、文化建設、信息化建設。根據適用范圍、效力層級等,構建分級分類的合規管理制度體系。樹立依法合規、守法誠信的價值觀,不斷提升廣大員工合規意識和行為自覺,營造依規辦事、按章操作的合規氛圍,確保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有效防控合規風險。
第五條 出資企業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加快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
(一)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企業黨委領導作用,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有關要求,把黨的領導貫穿合規管理全過程。
(二)堅持全面覆蓋。將合規要求嵌入經營管理各領域各環節,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覆蓋各業務領域、各部門、各級子企業和分支機構、全體員工,實現多方聯動、上下貫通。
(三)堅持權責清晰。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合規”要求,明確業務及職能部門、合規管理部門和監督部門職責,嚴格落實全員合規責任制,對違規行為嚴肅問責。
(四)堅持務實高效。從經營范圍、組織結構和業務規模等實際出發,兼顧成本與效率,建立健全符合企業實際的合規管理體系。強化合規管理制度可操作性,提高合規管理有效性。突出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人員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切實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條 出資企業應當在機構、人員、經費、技術等方面為合規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保障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第七條 省國資委負責指導、監督出資企業合規管理工作,對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情況及其有效性進行考核評價,依據相關規定對違規行為開展責任追究。
第二章 組織架構和職責
第八條 出資企業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合規要求在本企業得到嚴格遵循和落實,不斷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
出資企業應當嚴格遵守黨內法規制度,企業黨建工作機構在黨委領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推動相關黨內法規制度有效貫徹落實。
第九條 出資企業董事會發揮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作用,決定企業合規管理目標,對企業合規管理承擔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議批準合規管理基本制度、體系建設方案、戰略規劃和年度報告等。
(二)研究決定合規管理重大事項。
(三)推動完善合規管理體系并對其有效性進行評價。
(四)決定合規管理部門的設置及職責。
(五)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合規管理職責。
第十條 出資企業經理層發揮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作用,負責落實合規管理目標,對合規運營承擔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擬定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擬定合規管理基本制度,擬定并組織實施年度計劃,組織制定合規管理具體制度。
(三)組織應對重大合規風險事件。
(四)指導監督各部門和所屬單位合規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依法合規經營管理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積極推進合規管理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 出資企業設立合規委員會,可以與企業法治建設領導機構等合署辦公,承擔合規管理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對合規管理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建議,指導、監督和評價合規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出資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不新增領導崗位和職數,由總法律顧問兼任,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制定合規管理專項規劃。
(二)董事會審議的事項涉及法律問題或者合規問題,總法律顧問應當列席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召集和主持合規管理聯席會議。
(四)領導合規管理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五)向黨委、董事會匯報合規管理重大事項。
(六)組織起草企業合規管理年度報告。
(七)指導所屬單位加強合規管理。
(八)章程、董事會或合規委員會確定的其他合規管職責。
第十四條 出資企業各部門負責本業務領域日常合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部門業務合規管理制度和流程,開展合規風險識別評估,編制風險清單和應對預案。
(二)定期梳理重點崗位合規風險,將合規要求納入崗位職責。
(三)主動進行日常合規管控,組織本部門領域合規審查,及時向合規管理部門通報風險事項。
(四)及時報告合規風險,組織或者配合開展應對處置。
(五)做好本業務領域合規培訓和商業伙伴合規調查等工作,組織或配合進行違規問題調查并及時整改。
各部門應當設置一名合規管理員,由部門骨干擔任,接受合規管理部門業務指導和培訓,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合規意見,供部門決策參考。
第十五條 出資企業合規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本企業合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起草合規管理基本制度、具體制度、年度計劃和工作報告等。
(二)負責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大決策合規審查。
(三)組織開展合規風險識別、預警和應對處置。
(四)受理職責范圍內的違規舉報,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參與對違規行為的調查。
(五)組織或者協助各部門開展合規培訓,受理合規咨詢,推進合規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具體指導企業各部門、各級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的合規管理工作。
(七)章程、董事會或合規委員會確定的其他合規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 出資企業應當配備與經營規模、業務范圍、風險水平相適應的專職合規管理人員。合規委員會委員、首席合規官、合規管理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合規事項負有勤勉盡責義務。
第十七條 出資企業應當有效建立合規管理三道防線。業務部門是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一道防線,業務人員及其負責人應當承擔首要合規責任;合規管理部門是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二道防線,同時也是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責任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和審計、巡視巡察、監督追責等部門是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三道防線,依據有關規定在職權范圍內對合規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違規行為進行調查,按照規定開展責任追究。
第三章 制度建設
第十八條 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合規管理基本制度,明確總體目標、機構職責、運行機制、考核評價、監督問責等內容。針對重點領域制定專項合規管理制度,并根據法律法規變化和監管動態,及時將外部有關合規要求轉化為內部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出資企業可以建立合規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首席合規官召集和主持,通過定期會議等形式研究、指導、協調、部署合規管理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 出資企業應當建立合規管理匯報制度。遇重大合規風險及事項,子公司的合規管理部門除及時向本級企業主管合規工作負責人報告外,還須向集團公司合規管理牽頭部門報告,確保企業最高管理層及時掌控合規風險情況。
第二十一條 出資企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變化情況,及時對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對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