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司法局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整頓和規范法律咨詢服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告
近年來,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不足的問題,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部分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缺乏專業人員、服務質量低劣甚至違法牟取利益、違規代理訴訟、充當司法掮客,嚴重擾亂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法治公信,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為樹立和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及權威性,進一步規范我市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管理,維護法律服務市場正常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以“雙隨機、一公開”為主要形式,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年底前在全市范圍聯合開展一次“整頓和規范法律咨詢服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法律服務市場監管有效加強。通過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法律咨詢服務市場存在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強監管的高壓態勢,著力整治法律咨詢服務市場亂象,確保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法律服務機構經營有效規范。通過專項活動開展,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執業風險防范意識、依法依規執業意識、執業道德意識明顯增強,自身管理制度機制逐步完善。
(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有效完善。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司法行政、市場監管、行業協會等多方參與的綜合治理格局,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快速響應機制,暢通群眾監督渠道,構建起預防打擊法律服務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制。
二、整治對象
(一)司法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核準執業的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注冊登記的其名稱、經營范圍中包含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法律事務等字樣的法律咨詢服務機構。
三、整治重點
(一)司法行政部門。重點查處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證)的人員冒用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名義執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以虛假宣傳、承諾案件結果、違規風險代理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與法律咨詢服務機構違規合作等行為。
(二)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查處法律咨詢服務機構采取虛假廣告、虛假宣傳、虛假承諾、未明碼標價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行為。
四、提示事項
廣大群眾需要法律咨詢(服務)時,請注意認真區分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咨詢服務機構,仔細甄別、謹慎選擇,避免上當受騙。
(一)律師事務所是由河南省司法廳審批成立的律師執業機構,能夠提供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信息,可通過“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免費查詢。
(二)基層法律服務所是由河南省司法廳審批成立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機構,能夠提供民事、行政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不能代理刑事案件。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信息可通過12348河南法律服務網免費查詢。
(三)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是由各地登記機關簽發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僅能提供法律咨詢,禁止從事訴訟代理、辯護業務,嚴禁接受當事人的委托謀取經濟利益。
五、線索舉報方式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如發現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可向屬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檢舉揭發問題線索,并提供照片、錄音、視頻等有關證據,相關部門將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理。舉報人須如實舉報,要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得誣告、誹謗、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實、偽造證據。
市司法局舉報電話 55007525
(市律協投訴受理中心)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電話 12315
鄭州市司法局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