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補充確認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豫財審批[2024]60號 2024-12-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有關要求,補充確認洛陽市偃師區紅十字會具有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現予以公告。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