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關于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收費標準的復函
鄂價房服函[2007]73號 2007-7-6
省林業局:
你局《關于核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交易服務收費標準的函》(鄂林計函[2007]35號)收悉。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試行意見》(鄂發[2006]23號)文件精神和原國家物價局、國有資產管理局《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價費字[1992]625號)規定,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依法成立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在對需要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轉讓、拍賣、抵押、聯營、合資、兼并、租賃、結算等涉及森林資源資產及相關資產的價值評估時,可收取評估費用。
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的服務范圍和內容: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委托,應當按照委托方提交的資產報告書,提供公平、公正、優質的服務。其主要服務內容是:
(一)提供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咨詢、業務洽談等活動場所;
(二)負責對委托方提供的有效森林資源資產清單的編制依據、資料的完整性和實效性進行核驗,核驗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與委托方簽署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委托協議;
(三)對被評估的森林資源資產進行實地核查并形成森林資源資產核查報告;
(四)對被評估的森林資源資產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形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書并提交委托方;
(五)評估工作結束后,及時將有關文件及資料分類匯總,登記造冊,建立項目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評估機構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收費,按照評估資產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檔次 | 評估資產價格總額(萬元) | 累進計費率(%) |
1 | 50以下(含50) | 0.6 |
2 | 50以上至100(含100) | 0.5 |
3 | 100以上至1000(含1000) | 0.25 |
4 | 1000以上至5000(含5000) | 0.08 |
5 | 5000以上至10000(含10000) | 0.05 |
6 | 10000以上 | 0.01 |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費,不包括森林資源資產勘察費。
四、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費是重要的經營服務收費,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必須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實行明碼標價,亮證收費,并使用稅務票據,主動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年度審驗。
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費,專項用于評估機構人員工資、辦公、業務培訓、設施設備購置及其它相關業務支出。
六、以上收費標準自二00七年七月十日起試行一年。
湖北省物價局
200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