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收機關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3號 2023-12-22
按照屬地管理和便民高效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管效率,切實增強繳納義務人繳費體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劃轉有關征管事項的通知》(鄂稅發〔2021〕56號)有關規定,現將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征收機關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由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兩項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1號)第二條第一款“稅務部門按照集中原則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市區由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負責征收”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襄陽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