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會函〔2021〕7號
各市州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省直及中央在湘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的相關要求,現將我省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具體情況組織實施。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二、繼續教育的管理
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負責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專業科目的培訓與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以及公需科目的組織實施。
三、繼續教育的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一)公需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需科目的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學分登記等,均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湘才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號)有關要求辦理。
(二)專業科目
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培訓內容可參考《2021年度繼續教育課程設置指南》(附件1)。單位自行組織培訓的,課程設置應當緊跟會計行業發展趨勢和最新政策要求,能夠引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樹立誠信理念,提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
四、繼續教育形式
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采取網絡培訓為主、面授培訓為輔,多種培訓方式相結合的形式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繼續教育的形式。
五、繼續教育學分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六、繼續教育機構管理
會計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應符合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培訓的機構包括:(一)各級財政部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二)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內設培訓機構;(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并向財政部門備案,具有專業科目培訓條件的面授培訓機構;(四)經省財政廳備案并符合相應要求的網絡培訓機構。
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在財政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布。未經財政部門備案、公布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七、管理與評價
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管理,推動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序開展。
各部門、各單位應支持、引導并組織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高度重視繼續教育,按時參加學習培訓。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情況將作為報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選先進會計工作者、選拔省財會金融領軍人才、高級會計師評委、參評正(副)高級會計師的依據之一,并納入其信用信息檔案。
八、其他事項
各級財政部門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組織開展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并于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一)網絡培訓
參加網絡培訓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湖南省財政廳官網(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會計管理專欄”繼續教育窗口,自主選擇網絡培訓機構,完成專業科目學習并經考核合格,獲得相應的學分,系統將自動予以登記。參加公需科目網絡培訓的學員,可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網址進行學習。
(二)面授培訓
疫情防控期間應盡量采取網絡培訓的方式開展培訓,避免聚集性線下培訓活動,確需開展線下培訓的應當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組織開展本單位、本系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面授培訓的,應按要求填寫培訓備案表(附件2),并于培訓開始前1周向所屬財政部門備案。培訓結束后1周內,組織面授培訓單位將培訓情況及《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認定登記表》(見附件3)、培訓錄像、照片等資料(含電子文檔),報所屬財政部門登記,未按程序提前向財政部門備案的,財政部門不予認可。
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由省財政廳負責管理。
組織開展公需科目面授培訓的單位應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湘才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號)要求提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三)其他考察培訓
具體開展形式、登記資料及學分折算規則按照《繼續教育形式及學分登記》(附件4)執行。
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會計處:0731-85165793
附件3: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認定登記表.xls
附件5:關于做好“湘才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號).pdf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