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藍山縣稅務局關于藍山縣2024-2028年度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第一批)的公告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有關規定,經藍山縣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藍山縣稅務局聯合審核并公示,確認藍山縣慈善總會為藍山縣2024-2028年度具有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藍山縣慈善總會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資格的期限為2024年7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應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三、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要求,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歸集齊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備查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四、藍山縣慈善總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等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其他應稅收入,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特此公告。
藍山縣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藍山縣稅務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