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衡陽市稅務局 衡陽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船舶實行先稅后檢的公告
為規范船舶車船稅的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船舶車船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2〕8號)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稅費精誠共治辦法(試行)>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4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衡陽市稅務局與衡陽市交通運輸局在全市范圍內深化業務協作,對船舶實行先稅后檢,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請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和船舶檢驗手續時,應當向交通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交通部門核查后辦理相關手續。對未依法提供納稅憑證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衡陽市稅務局
衡陽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