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
《意見》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意見。
《意見》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
《意見》明確,突出公開重點包括住房保障領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礦業權出讓領域、政府采購領域、國有產權交易領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等領域。
其中,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狠抓任務落實,以此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效抓手。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夯實責任,政府辦公廳(室)作為組織協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資源、環保、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商務、衛生計生、審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稅務、林業、鐵路、民航等部門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監管機構,提出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政務輿情監測和回應,確保任務逐項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