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舊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促進新制度的有效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 1.《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2.《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財 政 部 201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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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