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公開選聘第一屆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咨詢專家的通知》,聘期兩年。
公告稱,根據工作需要,經商會計信息化委員會相關副主席成員單位同意,我部決定整合會計信息化委員會和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會計信標委),撤銷會計信息化委員會,將其咨詢職能歸并到會計信標委,將會計信息化委員會咨詢專家調整為會計信標委咨詢專家,并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咨詢專家。
咨詢專家聘任的基本條件,包括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愿意為推進我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建設和實施貢獻力量;身體健康,能夠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完成會計信標委及秘書處交辦的工作任務;盡職盡責,接受會計信標委的監督管理,履行相關的義務和職責。
專業勝任能力條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應具備豐富的財務、會計、信息化工作和管理經驗,具有會計類、工程類或經濟類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在本單位擔任中層以上負責人,主持設計或實施過本單位會計信息化建設項目;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人員,應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類似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類似專業技術資格,擔任會計信息化方面的咨詢或審計業務的合伙人,并具有長期從事會計信息化方面的審計或咨詢業務的工作經驗;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員,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并在會計信息化領域有研究特長和較豐富的研究成果;有關政府及監管機構的人員,應具有正處級以上行政職務,并具有研究、制定、宣傳、貫徹會計信息化相關規章制度的豐富經驗;長期參與我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建設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人員。
咨詢專家的主要權利,包括列席會計信標委全體會議并參加有關咨詢專家工作會議,就會議討論的議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會計信息化國際、國內研討會,就會議討論的議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就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我國企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標準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向會計信標委秘書處提出意見和建議;優先承擔有關會計信息化科研課題的研究工作;優先獲得有關研究資料和動態信息。
咨詢專家的主要義務,包括按時保質地完成會計信標委及秘書處交辦的工作任務;任期內至少完成一項會計信息化有關課題,并按時向會計信標委提交高質量研究報告;對會計信標委及秘書處提出咨詢的問題及時發表意見,并定期反饋會計信息化標準研究、制定和實施中的有關情況;不得以咨詢專家名義招攬與會計信息化相關的業務;按照會計信標委及秘書處的要求承擔保密義務,并及時告知個人工作及聯系方式變動情況。
選聘程序,自我推薦,所在單位審核,財政部審定。財政部將依據聘任條件,對應聘者進行嚴格審查,擇優聘任。對受聘擔任咨詢專家的人員,財政部將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聘期兩年,可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