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財政部積極指導各地財政部門修改完善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組建辦法,放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下統稱外資銀行)加入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的資格限制,按程序吸收外資銀行加入承銷團。截至目前,已有富邦華一銀行(臺資)加入寧波市、重慶市政府債券承銷團,東亞銀行(中國)(港資)加入天津市、廣東省政府債券承銷團,德意志銀行(中國)(德資)加入青島市政府債券承銷團。外資銀行加入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有利于拓寬發行渠道,促進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保障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長期可持續,也有利于擴大政府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助推人民幣國際化,提高我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影響力。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政府債券市場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