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印發《關于開展2019年度政府財務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扎實推進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著力提升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質量,按時完成政府財務報告編報工作,財政部將適時組織集中審核。
通知指出,編制政府財務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政府財務狀況和運行情況,對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防范財政風險、促進政府財務管理水平提高、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基礎管理,扎實推進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工作。
在總結試點情況基礎上,2019年財政部對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和操作指南作了全面修訂,編制主體范圍、報表種類、編制方法、抵銷規則等發生了很大變化。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規范管理,高質量完成編制工作。
一是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本級部門(單位)編制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并在此基礎上,編制本級政府2019年度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二是山西省等12個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繼續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數據中應包含所轄鄉鎮政府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等情況。三是各地應重新梳理本地應納入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范圍的單位清單,完善編制單位基礎信息,將本級政府各部門及部門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與同級財政部門有預算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全部納入編制范圍,保證編制范圍的完整性。四是認真組織做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涉及的政府內部交易事項對賬抵銷。五是加強政府財務報告審核分析,不斷提升政府財務報告質量。(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