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培養和造就一支在高質量推進新發展階段稅收現代化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規劃和相關制度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定于近期啟動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周期為4年。
二、培養方向
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設綜合管理(內控督審方向)、稅收業務(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管理方向)、稅收信息化管理(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方向)3個專業,選拔75人,其中,稅務系統內70人,稅務系統外5人。具體為:
內控督審方向選拔稅務系統內學員25人;
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管理方向選拔稅務系統內學員23人,稅務系統外學員2人;
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方向選拔稅務系統內學員22人,稅務系統外學員3人。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過硬,立場堅定,勤奮好學,愛崗敬業,勇于擔當,實績突出,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執行落實和分析研究能力強,發展潛力較大,身體健康。
2.本科畢業院校應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則上為一類大學),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或相應外語資質資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一類大學的限制。
稅務系統內以下人員可不受本科畢業院校為一類大學的條件限制:
(1)獲得一類大學碩士學位的。
(2)獲得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原注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證書的。
(3)在稅收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包括:
①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表彰的;
②榮獲三等功以上記功獎勵的;
③參與脫貧攻堅、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或在重大專項工作中發揮牽頭骨干作用,成績十分突出,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揚肯定的。
3.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
4.稅務系統外人員應為國家機關中從事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相關工作的人員,且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稅務總局“千戶集團”名冊中內資企業集團的主管稅務、社保費和非稅收入、信息技術的負責人;2020年度信用積分排名前10%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中具有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原注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等資格的中高級執業管理人員;全國稅務專業碩士學位培養單位及知名科研機構中從事經濟、管理、法律、信息技術等與稅費相關領域教學科研工作,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5.報考人員須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稅務系統內報考人員應在稅務系統連續工作滿3年(2018年6月1日以前參加稅務工作)。稅務系統外報考人員應從事稅收相關工作滿5年(2016年6月1日以前從事稅收相關工作)。
7.稅務系統內人員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個人績效考評結果均位于第二段以上,且近兩年(2019年、2020年)中有1年位于第一段。
(二)對于不符合基本條件第3項,但符合其他基本條件的稅務系統內人員,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經組織推薦后可破格報名參加學員選拔:
1.本科畢業院校應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限于一類大學),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或相應外語資質資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一類大學的限制。
2.具有3年以上的正科級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任職(級)時間。
3.具有1年以上縣以上稅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職工作經歷、獲得二等功以上記功獎勵、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表彰或全國稅務系統業務大比武中名列前5名。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稅務系統內破格選拔人員人數為4人。
相關解釋見《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附件1)。
四、選拔程序
稅務系統內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選拔程序包括預錄取、學習能力評估、工作能力評估、綜合評價等四個環節。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預錄取成績占50%,學習能力評估成績占25%,工作能力評估成績占25%。綜合評價選拔期各個環節的表現后,公布正式錄取人員名單。各環節及賦分規則如下:
(一)預錄取
預錄取包括資格審查、推薦、筆試、素質和業績評價、心理測評、面試及考察。推薦、筆試、素質和業績評價、面試分別占預錄取成績的5%、35%、25%和35%,總分為100分;資格審查、心理測評及考察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1.個人報名
選拔報名通過網絡進行。2021年5月7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通過稅務系統業務專網,登錄稅務干部教育管理系統(http://100.16.91.243:8010/esenface,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稅務系統外人員填寫《第七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附件2),發至ljxb2021@163.com電子郵箱進行報名。
所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材料,如在后續審核中發現不實問題,一律取消報考、培養資格。
2.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
(1)資格初審。2021年5月14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報名材料須由所在的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學院(以下簡稱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審核,確保真實、準確;稅務系統外人員報考須經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同意并通過審核。
(2)資格復審。2021年5月21日17時前,國家稅務總局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稅務系統內人員由人事司進行復審,并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稅務系統外人員由教育中心進行復審,并通過個人報名電子郵箱反饋。
復審結束后,國家稅務總局將發布筆試通告,公布參加筆試考生名單。稅務系統內考生通過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稅務系統外考生在筆試注冊時領取準考證。
(3)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資格復審結束后,2021年5月26日17時前,考生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單位復審通過人員,按復審通過人員的50%(四舍五入)研究確定組織推薦人選,并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組織推薦應按照好干部標準,重點考慮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政治表現,將“四個意識”強、能力素質高、表現突出、堪當重任的人員作為推薦人選。組織推薦人員可獲得推薦得分5分。
稅務系統內符合條件、未經組織推薦的考生屬于個人自薦。筆試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選拔人數以內的自薦考生,可獲得自薦得分3分。
(4)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申報。2021年5月31日前,所有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應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附件3,以下簡稱《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要求準備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并提交至所在單位或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審核。稅務系統內考生同步在報名系統中錄入電子數據并提交審核。
考生所在單位應及時對考生申報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及電子數據)進行初審,審核無誤的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個人報名、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的時點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3.筆試
筆試初步定于2021年6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通告為準。筆試采取機考形式,內容包括綜合知識、稅收業務、信息技術、外語水平等。
按照選拔制度規定,在預錄取環節單獨組織英語水平考試,并由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軍辦)根據考生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成績,按15%計入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成績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具有其他外語語種較高能力水平資質資格的考生,可視同外語水平合格不再參加英語水平考試,其外語成績原則上按照英語水平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計算;如此類考生選擇參加英語水平考試,其外語成績按照考試成績與合格分數線成績孰高原則確認得分。
筆試期間,組織考生開展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大綱與筆試通告一并發布。
考生應于筆試前一天17時前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到考點進行筆試注冊,未經注冊者不允許參加筆試。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審核后當場返還本人,復印件和《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作為素質和業績評價依據留存。
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筆試的,須由考生所在單位于筆試注冊日前2天以書面形式向領軍辦說明情況。
在筆試開展的同時,領軍辦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附件4)組織審核評定考生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成績。
4.面試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素質和業績評價成績、推薦成績之和,按報考專業對稅務系統內和稅務系統外考生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擬錄取名額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經領軍辦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發布面試通告。
面試初步定于2021年7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告為準。面試分專業進行,采用結構化形式,主要考察組織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和培養潛質等。
考生須于面試前一天17時前,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到考點進行面試注冊,未經注冊者不允許參加面試。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須由考生所在單位于面試注冊日前2天以書面形式向領軍辦說明情況。
5.考察和預錄取
根據考生的推薦得分、筆試成績、素質和業績評價得分及面試成績,形成預錄取成績。對稅務系統內處級人員、科級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按照考生報考專業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按照各專業擬選拔人數1∶1.2比例提出擬預錄取考察對象人選。科級人員進入擬錄取考察對象人選的人數為4-5人;稅務系統外人員進入擬錄取考察對象人選的人數為5-6人。上述人選經領軍辦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確定預錄取考察對象,發布考察通告。重點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情況。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預錄取對象,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發布預錄取通告。
(二)學習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人員參加2個月的選拔期集中培訓,采取課程測驗、研討交流、能力訓練、綜合考試等方式,對預錄取人員在政治素養、學習態度、學習效果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綜合測試、專項測試和作風表現三個方面,分別占40%、40%、20%,總分為100分。
(三)工作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人員參加3個月的選拔期實踐鍛煉,通過崗位實踐、項目攻關、課題研究、專業測試等方式,對預錄取人員在政治素養、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實戰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團隊協作、業績貢獻、培養潛能五個方面,各占20%,總分為100分。
(四)綜合評價及錄取
根據預錄取成績、學習能力評估成績、工作能力評估成績,得出綜合評價成績,結合預錄取考察情況和選拔期間的現實表現,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確定正式錄取人員,發布錄取通告。
五、聯系方式
領軍辦(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聯系人:姜濤、張田,電話:010-61986655、61989678。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68號,郵編:100053。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