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教〔2021〕75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提升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水平,根據教育部提供的基礎數據,現核定下達你省(區、市)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預算(項目代碼:Z135050000025),詳見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關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補助資金和自有財力,區分輕重緩急科學分配資金,加大對困難地區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向因推動高考綜合改革而出現辦學條件困難的地區傾斜,加快補齊縣域普通高中短板。
二、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74號)要求,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同步分解省以下績效目標,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 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1.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預算表.xls
財政部 教育部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