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教〔2021〕77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
為支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教育部提供的基礎數據,現核定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年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預算(項目代碼:Z135050000032),詳見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不含新建),配備特殊教育專用設備設施和儀器;對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學生較多的普通學校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支持承擔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含孤獨癥兒童教育中心)職能的學校和設置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普通學校配置必要的設施設備;支持向重度殘疾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為送教上門的教師提供必要的交通補助;支持普通中小學校創設融合校園文化環境,推進融合教育。
二、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按照《特殊教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72號)要求,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同步分解省以下績效目標,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 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財政部 教育部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