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教〔2021〕100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
為切實改善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的科研條件,推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規范和加強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改善科研條件專項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有關規定,我部對《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06〕118號)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央級科學事業單位改善科研條件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 政 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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