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9號
為進一步加快釋放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紅利,現將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稱2022年第14號公告)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調整為“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二、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實施好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的重要意義,按照2022年第14號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和本公告有關要求,持續加快留抵退稅進度,進一步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積極落實存量留抵退稅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同時,嚴密防范退稅風險,嚴厲打擊騙稅行為,確保留抵退稅退得快、退得準、退得穩、退得好。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