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數字化轉型已經成為大勢所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營造良好數字生態,打造數字中國。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就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提出具體舉措。數字時代對會計數字化轉型提出了必然要求。加快推進會計數字化轉型,一方面是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建設數字中國的必然選擇;另一方面對于推動會計職能拓展、提升我國會計工作水平和會計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財政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中國國情,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頂層設計。2021年11月,財政部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提出了“以數字化技術為支撐,以會計審計工作數字化轉型為抓手,推動會計職能實現拓展升級”的總體目標和“切實加快會計審計數字化轉型步伐”的主要任務。按照《規劃綱要》的總體部署,2021年12月,財政部印發了《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信息化規劃》),提出了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國家會計信息化發展體系,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的6個具體目標和9項主要任務,是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的具體行動指引。
一、“十三五”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回顧
“十三五”期間,財政部以創新引領會計信息化,助力會計工作轉型升級為目標,有序推進各項會計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會計信息化工作制度體系并推動其有效實施,取得積極成效。
(一)積極推動企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轉型升級。
部分單位已開展會計工作的集中處理,通過共享服務等多種模式,建立會計信息資源共享機制,進一步促進單位會計核算、會計報告,以及管理會計、內部控制等會計工作的職責分工,推動會計工作從傳統核算型向現代管理型轉變,為會計工作轉型提供了堅實基礎。
(二)推動企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系統與業務系統的有機融合。
我國企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經歷了傳統財務軟件、企業資源計劃(ERP)、以數據為核心的數據治理系統等階段。傳統財務軟件的廣泛普及,夯實了企事業單位全面反映會計核算工作的能力;ERP在企事業單位的逐步普及,更加精準反映會計核算等會計信息系統與采購、銷售、庫存等業務系統的有機融合;部分大型企事業單位嘗試積極以自描述結構化數據為基礎,提升內部管理信息標準化,進一步促進了會計信息系統與業務系統的全面融合,提升了企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效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通。
(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了會計工作的創新發展。
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會計工作中得到初步應用。各企事業單位開始積極使用財務機器人處理會計核算、費用報銷、會計報告、資金結算等會計工作;部分企事業單位已開始探索推動財務會計工作的智能化,提升了會計核算、會計報告、管理會計、內部控制等會計工作的效率。
(四)深化會計資料無紙化應用實踐。
有效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推動監管部門在監管領域制定和實施監管擴展分類標準。修訂《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出臺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相關規定,消除了會計資料無紙化的政策障礙;引導企事業單位建設符合自身實際需要的電子會計檔案管理機制;通過積極推廣電子會計資料應用實踐,初步降低了會計信息的生產、傳輸和存儲成本。
二、“十四五”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面臨的形勢與挑戰
隨著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不斷發展和新技術創新迭代,會計信息化工作面臨諸多機遇和挑戰。
(一)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全面開啟,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有待進一步加強。
我國正在經歷第四次工業革命的科技發展及技術快速迭代時期,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呈迅猛發展態勢,應用場景也在不斷深化,使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全面開啟和深入推進,為新時期會計信息化應用場景全面轉向數字化帶來新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運用新技術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需要加快解決標準缺失、制度缺位、人才缺乏等問題。
(二)隨著業務創新發展和新技術創新迭代,各單位業財融合需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會計信息化應用水平程度較高的企事業單位對財務數據和業務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初步實現了業財融合,同時業務創新發展和新技術創新迭代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業財融合需求;另一方面,多數企事業單位的業財融合仍然處在起步或局部應用階段,對業財融合的需求非常迫切,也為會計數字化轉型帶來了困難。
(三)會計數據要素日益重要,數據治理工作任重而道遠。
隨著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發展,數據已經成為五大生產要素之一。會計數據要素是單位經營管理的重要資源,不僅能夠幫助企事業單位更好地規劃生產經營,更能有效地處理會計核算、會計報告、管理會計、內部控制等會計工作。通過將零散的、非結構化的會計數據轉變為聚合的、結構化的會計數據要素,發揮其服務單位價值創造功能,是會計工作實現數字化轉型的重要途徑。進一步提升會計數據要素服務單位價值創造的能力是會計數字化轉型面臨的主要挑戰。
(四)隨著基于網絡環境的會計信息系統的廣泛應用,會計數據安全風險不容忽視。
網絡時代,數據安全保障工作難度大大提高,基于網絡環境的會計信息系統受到日益嚴重的網絡安全威脅。會計數據在單位內部、各單位之間共享和使用,以及會計數據傳輸、存儲等環節都存在數據泄露、篡改及損毀的風險,會計信息系統和會計數據安全風險不斷上升,需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十四五”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信息化規劃》在總結成績、分析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十四五”時期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十四五”時期,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財政管理工作全局,以信息化支撐會計職能拓展為主線,以標準化為基礎,以數字化為突破口,引導和規范我國會計信息化數據標準、管理制度、信息系統、人才建設等持續健康發展,積極推動會計數字化轉型,構建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國家會計信息化發展體系。具體包括會計數據標準體系基本建立、會計信息化制度規范持續完善、會計數字化轉型升級加快推進、會計數據價值得到有效發揮、會計監管信息實現互通共享、會計信息化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等六個子目標,以及加快建立會計數據標準體系等九項主要任務。
(一)加快建立會計數據標準體系,推動會計數據治理能力建設。
統籌規劃、制定和實施覆蓋會計信息系統輸入、處理和輸出等環節的會計數據標準,為會計數字化轉型奠定基礎。
1.制定實施輸入環節的會計數據標準。在輸入環節,加快制定、試點和推廣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統籌解決電子票據接收、入賬和歸檔全流程的自動化、無紙化問題。目前,稅務發票、財政票據、鐵路客票等各類原始憑證數據在各自領域已經實現數據標準化,但尚未建立國內廣泛電子憑證的會計數據標準。財政部將聯合有關部門,在統一電子憑證數據標準的前提下,解決電子票據在企事業單位實現接收、入賬和歸檔全流程的自動化、無紙化。
2.制定和實施處理環節的會計數據標準。在處理環節,探索制定財務會計軟件底層會計數據標準,規范會計核算系統的業務規則和技術標準,并在一定范圍對有關企事業單位進行試點,滿足各單位對會計信息標準化的需求和相關監管部門穿透式獲取會計數據系統底層數據的需求。
3.制定和實施輸出環節的會計數據標準。在輸出環節,推廣實施基于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財務報表會計數據標準,推動企業向不同監管部門報送的各種報表中的會計數據口徑盡可能實現統一,降低編制及報送成本、提高報表信息質量,增強會計數據共享水平,提升監管效能。
(二)制定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和軟件功能規范,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機制。
“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全面系統梳理現有各類會計信息化相關的法規、規范、制度,及時清理已實質失效或不再適用的會計信息化工作標準文件,確定會計信息化工作制度體系整體框架及各類制度之間的協調機制,確保各類會計信息化制度目標明確、功能清晰、內容完整、執行統一、相互協調。
1.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法》明確提出了會計核算工作可以借助于電子計算機完成,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加快推進《會計法》修訂工作,進一步明確單位使用會計核算信息系統開展會計核算工作應當遵循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和統一的會計數據標準,為單位開展會計信息化建設、推動會計數字化轉型提供法治保障。
2.制定完善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和軟件功能規范。現行的《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明確了企業使用的會計軟件應當具備的基本功能,但未針對數字化環境下的會計工作實務進行更有針對性的規范。此外,目前很多會計軟件的功能集中在會計核算工作領域,并未對管理會計等會計職能拓展領域作出原則性規定,適用范圍也僅限于企業。“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在制定實施統一的會計數據標準的同時,完善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制定軟件功能規范,夯實規范信息化環境下的會計基礎工作,提高財務軟件質量,為會計數字化轉型提供制度支撐。
3.探索建立會計信息化工作分級分類評估制度和財務軟件功能第三方認證制度。財政部將根據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特點,綜合運用頂層設計、系統建設、應用實踐等多維指標,探索建立企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分級分類評估制度。同時,探索建立由財政部門牽頭的財務軟件功能第三方認證制度,指導和幫助企事業單位執行財務軟件功能規范或選擇符合功能規范的財務軟件,督促單位提升會計信息化水平,推動會計數據標準全面實施。
(三)深入推動單位業財融合和會計職能拓展,加快推進單位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1.深入推動單位業財融合建設。通過會計信息的標準化和數字化建設,推動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業財融合,充分運用各類信息技術,探索形成可擴展、可聚合、可比對的會計數據要素,提升數據治理水平。
2.深入推動單位會計職能拓展。積極引導單位借助會計信息化手段夯實應用管理會計的數據基礎,推動單位開展個性化、有針對性的管理會計活動,探索在數字經濟和新技術賦能單位管理會計的可行性,加強績效管理,增強價值創造能力。完善新技術影響下的內部控制信息化配套建設,推動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推動鄉鎮街道等基層單位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內部控制水平。
3.發揮會計信息化在可持續報告編報中的作用。積極推動企事業單位使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可持續報告編報工作,提升單位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社會責任管理,同時為可持續視角下的企業估值提供支撐,促進資源合理配置。
(四)加強函證數字化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防偽等系統建設,積極推進審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1.加快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數據標準體系。圍繞注冊會計師行業審計數據采集、審計報告電子化、行業管理服務數據、電子簽章與證照等領域,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數據標準體系,發揮數據要素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創新引領作用。
2.鼓勵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數字化轉型,積極探索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數字化轉型。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影響下,推動審計工作信息系統數字化,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積極探索全流程的審計作業數字化、智能化。
3.推進審計函證數字化工作。制定、完善審計函證業務規范和數據標準,鼓勵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函證集中處理系統的建設,通過積極開展審計函證數字化試點工作,鼓勵行業審計函證電子化平臺發展和規范、有序、安全運行。
4.建立審計報告單一來源制度。建立健全審計報告單一來源制度,積極推動實現全國范圍“一碼通”,相關監管部門可以獲取單一來源的審計報告,從源頭上治理虛假審計報告問題。
(五)優化整合各類會計管理服務平臺,切實推動會計管理工作數字化轉型。
1.優化全國統一的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我國會計人員眾多,會計人員信息是重要的數據資產。在目前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以及各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的現有基礎上,財政部將進一步優化全國統一的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健全機制,繼續做好會計人員信息的采集、管理、維護和使用,有效發揮平臺的監督管理和社會服務作用。
2.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信息平臺。借助于新技術,結合信息化和數字化手段,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信息平臺,通過業務報備、電子證照和簽章等手段,加強日常監測,提升監管效率和水平。此外,進一步加大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披露力度,確保單位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所需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3.升級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基于會計數字化轉型,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知識圖譜等新技術,升級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實現全國會計管理部門對行業發展的態勢感知,確保各地會計管理部門對本地行業發展的實時掌握。同時,健全完善代理記賬機構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進一步提升代理記賬行業事中事后監管效能。
4.系統重塑會計管理服務平臺。會計管理服務平臺是服務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在現有基礎上系統地重塑會計管理服務平臺,穩步推進會計行業管理信息化建設,運用會計行業管理大數據,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數據支撐。
(六)加速會計數據要素流通和利用,有效發揮會計信息在服務資源配置和宏觀經濟管理中的作用。
1.發揮會計信息在資源配置中的支撐作用。會計數據作為重要數據要素,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財政部以會計數據標準為抓手,支持各類票據電子化改革,解決會計數字化轉型的輸入數據瓶頸問題。同時,推進企業財務報表數字化,推動企業會計信息系統數據架構趨于一致,制定實施小微企業會計數據增信標準,助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促進會計數據要素的流通和利用,發揮會計信息在資源配置中的支撐作用。
2.發揮會計信息對宏觀經濟管理的服務作用。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會計數據與相關數據的整合分析,及時準確反映宏觀經濟總體運行狀況及發展趨勢,為財政政策、產業發展政策以及宏觀經濟管理決策提供參考,發揮會計信息對宏觀經濟管理的服務作用。
(七)探索建立會計數據共享平臺和協同機制,推動會計監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聯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會計數據標準的實施工作,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跨部門的會計信息交換機制和共享平臺,初步實現會計監管信息在不同監管部門之間形成互通共享,消除部門間的會計信息孤島。到“十四五”時期末,初步實現各監管部門在財務報表數據層面和關鍵數據交換層面上的數據共享和互認,基本實現財務報表數據的標準化、結構化和單一來源,有效降低各監管部門間數據交換和比對核實的成本,提升監管效能。
(八)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標準,加強會計信息安全和跨境會計信息監管。
1.健全會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標準。會計信息是企事業單位重要的數據資源,其安全可靠至關重要。堅持積極防御、綜合防范的方針,財政部將聯合相關部門在全面提高單位會計信息安全防護能力的同時,重點保障各部門監管系統中會計信息的安全。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單位,積極建立健全會計信息分級分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標準和監控體系,加強對會計信息系統的審計,建立信息安全的有效保障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
2.加強跨境會計信息監管。積極探索跨境會計信息監管標準,努力尋求跨境會計信息監管方法和技術,研究可行的跨境會計信息監管路徑,從制度上防止境內外有關機構和個人通過違法違規和不當手段獲取、傳輸會計信息,切實保障國家信息安全。
(九)加強會計信息化人才培養,繁榮會計信息化理論研究。
1.加強會計信息化人才培養。會計數字化轉型離不開高水平人才的支持。“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加大會計信息化人才培養力度,推動各單位加強復合型會計信息化人才培養,高等院校適當增加會計信息化課程內容的比重,在會計人員能力框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會計專業高等和職業教育大綱中增加對會計信息化和會計數字化轉型的能力要求的比重。
2.繁榮會計信息化理論研究。理論與實踐的相互融合發展是推動會計數字化轉型的重要動力。“十四五”期間,財政部將推動理論界研究會計數字化轉型的理論與實踐、機遇與挑戰、安全與倫理等基礎問題,研究國家會計數據管理體系、國家會計信息化發展體系等重大課題,同時聯合理論界和實務界開展會計信息化應用案例編寫、交流、推廣,形成一批能引領時代發展的會計信息化前沿研究成果。
四、強化實施保障,確保“十四五”時期各項任務取得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財政部門是會計信息化改革的主推手。財政部要加強與中央有關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與相關部門運行高效、職能明確、分工清晰的會計信息化工作機制,實現政策制定和政策實施的聯動協調,形成推進合力,積極開展會計信息化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各地區(部門)是會計信息化改革的執行者。有條件的地區(部門)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部門)的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切實將《規劃綱要》和《信息化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注冊會計師協會要以行業信息化戰略為引領,指導和推動會計師事務所數字化轉型,推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積極發揮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智庫作用,加快制定會計信息化國家標準。
(二)精心推動實施,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會計信息化工作實施機制,充分發揮各企事業單位、各代理記賬公司、財務軟件公司、相關咨詢機構、中國會計學會等專業學會協會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理論界的主體作用,推動會計信息化工作的全面有效實施。各企事業單位是會計信息化改革的落地實踐者。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人)和財務會計部門要落實分管責任和具體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會計信息化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需要,制定會計信息化工作計劃和方案,加強組織實施和經費保障,切實推動本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各代理記賬公司、財務軟件公司、相關咨詢行業也是會計信息化改革的重要推動者。代理記賬公司要積極探索會計資源共享服務理念,探索打造以會計數據為核心的數據聚合平臺,支持中小微企業會計數據資產實現價值。財務軟件公司和相關咨詢行業要切實加強對會計信息化系列軟件產品的研發,探索新技術在會計信息化工作中的具體應用場景,積極助力會計數字化轉型。中國會計學會等專業學會協會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理論界要在保持科學嚴謹態度基礎上,突出問題導向,加強會計信息化最新理論研究和前沿探索,為會計數字化轉型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強監督考核,確保落地見效。
會計信息化工作的落地實施,離不開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對《規劃綱要》和《信息化規劃》確定的會計信息化工作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十四五”時期每個階段的進度安排,落實財政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責任劃分,加強對會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督促與落實。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定期檢查、評估《規劃綱要》和《信息化規劃》的落實情況,深度挖掘會計數字化、智能財務、財務機器人等會計信息化工作的最佳案例實踐,及時推廣先進成熟的經驗做法,同時針對會計信息化落地實施中存在各類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規劃綱要》和《信息化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