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
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
國發〔2024〕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保障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強化產品準入管理和源頭治理,防范產品質量安全重大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國務院決定,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對冷軋帶肋鋼筋、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鋼絲繩、膠合板、細木工板、安全帽等6種產品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調整后,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14類27個品種,由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相關審批權限不得下放。同時,化肥生產許可證審批方式由告知承諾調整為“先核后證”審批。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要盡快制定冷軋帶肋鋼筋等6種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并明確過渡期,確保于2024年9月底前開始實施。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批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各相關部門要做好協同配合,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
國務院
2024年5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 件
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
(共計14類27個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