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國辦函〔2024〕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人口高質量發展支撐中國式現代化,依法科學調查,周密組織部署,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掌握2020年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客觀反映我國人口發展狀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新時代人口發展戰略、推動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調查對象和范圍
調查對象為我國境內抽中住戶的全部人口,全國共抽取約500萬住戶、1400萬人。
三、調查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調查標準時點為2025年11月1日零時。
四、組織實施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為加強領導和協調,由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成立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統籌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調查工作。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及相關工作機制不作為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地方調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應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經費保障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調查。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全流程加強對調查對象個人信息的保護,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調查對象個人信息。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調查方案,規范調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調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充分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和社會大數據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提升調查數據采集處理效能,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傳引導。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