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25〕6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規范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工作,加強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我部修訂印發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24〕25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平穩過渡,促進新制度的有效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民間非營利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財 政 部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