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通2020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通知公布,南通2020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9月25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培訓分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請會計人員及時完成繼續教育。
關于開展2020年度南通市市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提高會計隊伍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業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等法律法規精神和《江蘇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蘇財規〔2018〕2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市區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南通市區(不含通州區、海門區,下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都應按規定參加202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凡參加會計繼續教育人員需提前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要求詳見通財會〔2019〕8號,南通市財政局網址:czj.nantong.gov.cn)。
二、培訓時間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我市將于2020年9月25日開始組織開展市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至2020年12月31日結束。
三、培訓內容
2020年會計繼續教育培訓分為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
行政事業類培訓內容:政府會計制度、準則解讀,預算法實施條例,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指南,單位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規定,通訊網絡詐騙防范知識,電子支付與票據業務風險防范技巧等相關課程。
企業類培訓內容:疫情防控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和其他相關優惠政策解讀,單位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規定,防范通訊網絡詐騙,銀行賬戶管理、電子支付與票據業務風險防范,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課程。
四、培訓方式
2020年企業類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采用遠程教育和面授輔導兩種方式進行,具體培訓方式由學員自行選擇。遠程培訓課程分“必修課”和“選修課”兩個部分,每個學員在線學習不得少于30學時,除指定必修課外,其余課程的學習,由學員自行選擇。面授輔導學習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020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全部采用面授輔導。各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可采用遠程教育和面授輔導,具體方式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
五、培訓機構
(一)遠程教育培訓機構
按照《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單位的通知》(蘇財會〔2019〕11號)的精神,今年我市繼續委托中華會計網校(北京東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網校作為遠程教育機構。
(二)面授輔導培訓機構
1.行政事業類培訓機構:南通市財會信息教育中心(地址:青年西路192號,電話:83534657)
2.企業類培訓機構:
(1)南通報業傳媒集團(地址:世紀大道8號南通報業大廈一樓大廳,電話:68218989 俞老師,68218919 楊老師);
(2)南通開放大學(地址:中遠路169號 ,電話:83520186、15062763847 石老師)。
遠程教育培訓機構、面授輔導培訓機構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會計繼續教育工作。經辦人員必須于2021年1月31日前將參培人員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與成績制成表格發送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聯系電話:85594127、85594128)。
六、學習步驟及支付方式
(一)網絡培訓
1.培訓流程:登錄南通市財政局網站(czj.nantong.gov.cn)—進入首頁“會計繼續教育”(或公共服務模塊—會計繼續教育)—選擇網校—注冊—選擇培訓年份—付費(電子付費)—選擇課程—開始學習—課時完成—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即繼續教育培訓完成。
2.電子支付:學員自行選擇網校,通過支付寶、網銀、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網校賬戶支付學習費用,支付成功即可登錄網站學習。學員需要發票的,可自行在網上打印電子發票。
(二)面授培訓
面授培訓直接與各培訓點聯系報名上課,具體時間由培訓機構確定。
七、學分管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一)參加規定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三)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和省財政廳組織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 90 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其他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五)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90學分。
(六)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
(七)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八)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
(九)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 90 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
(十)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折算學分;
(十一)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折算為90 學分。
八、繼續教育登記管理
省財政廳建立了“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 (http://kj.jscz.gov.cn),系統中的“繼續教育”模塊可查詢會計人員歷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學分情況。繼續教育登記采用以下方式: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由財政部門指定的教育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由我局根據教育機構提供的成績直接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單科成績合格的,由財政部門根據考試成績直接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免當年繼續教育;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經我局同意可視同會計繼續教育的,由我局根據用人單位報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可在當年度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提交繼續教育學分折算申請;也可在畢業后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申請一次性辦理幾個年度繼續教育學分折算(附件須上傳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
(四)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其他形式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內申請辦理繼續教育學分折算事項。
九、其他
(一)市區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可在以上三家遠程教育機構參加培訓,2018、2019年度的補足90學分、2018年以前年度的補足72學分以上學習,考試合格視同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
(二)參加2020年會計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在登記姓名、身份證信息時必須與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核對一致。
十、各縣(市)及通州區、海門區財政局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開展202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南通市財政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