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的通知
贛市監規[2023]10號 2023-11-3
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有關處(室、局):
《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已經省市場監管局2023年第十五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西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國市監信發〔2023〕77號)《江西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贛發〔2023〕10號)要求,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現結合市場監管職能,提出以下措施:
一、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不得設置準入條件,實行“非禁即入”。推動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優化行政許可服務,大力推進許可審批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和便利化。結合“一照通辦”改革,推動開辦餐飲店等高頻許可事項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并廣泛宣傳推廣。對申請許可發證的民營企業,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證前業務指導,幫助企業達到獲證條件。支持各地市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監管領域各項業務中的應用。(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登記注冊局、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不再列出)
2.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正或提供證明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登記注冊局、特殊食品處、知識產權運用處、食品生產處、食品經營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依法實施免罰與加強法治教育同步推進機制。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初次違法、危害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依規推行“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并同步推進對當事人的法治教育,落實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引導當事人守法合規經營。(法規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措施,推動認證結果采信。進一步優化CCC免辦程序,壓縮免辦時限,提高辦事效率。(認監處負責)
5.健全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加強公平競爭政策供給,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清理,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公開發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案例。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執法稽查局負責)
6.加強反壟斷執法。依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運用反壟斷約談告誡法律制度,做好企業經營風險研究和預警。加強直接面向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競爭政策解讀引導,提升經營主體公平競爭意識,培育和弘揚公平競爭文化。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導企業落實合規主體責任,提高合規意識和能力。(執法稽查局、價監競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入推進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優化完善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推動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常態化運用,對信用風險低的A類經營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不斷提高分類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加強經營主體信用監管大數據分析應用,打造經營主體信用趨勢“晴雨表”,提升防范化解各類潛在性、苗頭性、趨勢性信用風險能力。(信用監管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強化信用約束激勵。深入開展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優化信用修復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信用修復機制。發揮公示對經營主體的信用激勵作用,對獲得榮譽的經營主體在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提升信用良好經營主體獲得感。(信用監管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入開展信用提升行動,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圍繞構建信用承諾、守諾核查、失信懲戒、信用修復閉環管理體系,便利經營主體以承諾方式取得許可或者修復信用。(信用監管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探索推動成立地方性企業信用促進會(協會)。指導鷹潭市開展銅產業企業信用服務促進會試點。遵循政府引導、企業主導、自愿加入、協同共治的原則,進一步發揮誠信企業的標桿示范作用,激勵更多企業守信重信,提升市場整體信用水平。(信用監管處負責)
11.促進經營主體注冊、注銷便利化。全面落實簡易注銷、普通注銷制度,完善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促進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實施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優化個體工商戶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登記注冊局負責)
二、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12.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體系,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開展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全省各地各部門在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數據歸集共享應用中執行使用。深入開展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數據質量提升行動,以高質量的數據支撐“三個監管”。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信用監管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年報服務。不斷擴大“多報合一”范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做好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的年報公示工作。(信用監管處負責)
14.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審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能夠通過公共數據平臺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供。加強直接面向個體工商戶的政策發布和解讀引導。配合相關部門搭建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求職信息對接平臺。(登記注冊局、行政審批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15.推動修訂《江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惡意搶注商標等違法行為。(價監競爭局負責)
16.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優化升級統一工作平臺,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推行“一業一查”,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監管效能。(信用監管處牽頭,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深入推動公正文明執法行風建設。充分運用“鐵拳”行動工作機制,重拳打擊民生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助推全省高質量發展。加強行刑銜接,強化信息共享,形成打擊合力。開展執法辦案“大回訪、聽訴求、促規范”活動,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以“集中辦案、以案代訓”等方式開展崗位練兵,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辦案水平。(執法稽查局牽頭,信用監管處、價監競爭局、廣告監管處、網監處、特種設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工作,減輕企業費用負擔。開展涉企違規收費督檢考工作,對違規收費治理情況開展“回頭看”。暢通涉企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問題線索部門共享和轉辦機制,綜合采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實施聯合懲戒,集中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進一步規范第三方服務機構經營行為,整治指定服務、限制競爭、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價監競爭局牽頭,執法稽查局、信用監管處、省消保委秘書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19.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股東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實現治理規范、有效制衡、合規經營,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登記注冊局負責)
20.支持民營企業提升標準化能力。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支持民營企業在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技術審查以及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等過程中提出意見和建議。持續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實施,支持更多民營企業形成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的‘領跑者’標準。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快綠色生態領域標準研制,持續打造“江西綠色生態”品牌,不斷提升江西“綠色生態”品牌的影響力、競爭力。積極指導經營主體申請并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擴大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覆蓋面。(標準化處、認監處、知識產權保護處,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檢測認證技術發展研究院負責)
21.持續開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梳理企業測量需求,為企業實施計量咨詢和技術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實施計量伙伴計劃,促進民營企業計量融通創新發展。充分發揮計量促進企業提質增效、創新和發展節能減排的基礎作用,大力推進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工作。(計量處負責)
22.促進平臺規則透明和行為規范,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持續開展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不斷釋放平臺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強互聯網平臺常態化監管,規范平臺收費行為,降低平臺企業合規經營成本,引導平臺和中小商戶共贏合作,促進平臺經濟良性發展.(網監處負責)
23.支持民營企業開展質量強企建設,開展民營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廣泛動員我省企業參評中國質量獎,堅持國有、民營、外資企業等一視同仁,積極引導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等優秀中小企業參評。積極發揮全省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作用,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較強,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民營企業申報省長質量獎。(質量發展局、認監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24.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加快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健全知識產權保護跨區域跨部門協作機制。鼓勵民營企業申報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知識產權保護處、知識產權運用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
25.加強新聞宣傳。綜合運用新聞發布會、媒體采訪等多種形式,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提高政策傳播聲量,推動政策效能釋放;加大成效宣傳力度,結合民營經濟準入準營亮點數據、各地市典型經驗做法,強化選題策劃和正面闡釋引導,積極營造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新聞宣傳處、辦公室、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與實施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協同聯動水平。省局有關處室要認真履行責任,對牽頭負責的措施,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調度,制定和細化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目標和時間進度安排,推動各項措施盡快落地。對配合辦理的措施,要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密切溝通協同,加強工作配合。各地要做好文件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解讀,向社會公眾展示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堅定決心,營造親商愛商護商的良好氛圍。各地對于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信用監管處。
聯系人:孫浩、胡桂英
聯系電話:86355093、86355070
【文字解讀】|《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西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省委 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贛發〔2023〕10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國市監信發〔2023〕77號)相關要求,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結合市場監管職能,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目的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正式印發,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9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提出了修訂出臺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22項重點舉措。10月10日至13日,習近平總書記再次親臨江西考察調研,先后到九江、景德鎮、上饒等地,深入長江岸線、企業、歷史文化街區、農村等調研指導并發表重要講話。10月17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提出36條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舉措,其中涉及市場監管部門的就有6條。為結合江西實際落實總書記講話精神要求,有必要提出進一步細化完善促進民營經濟措施。為此,信用監管處在總局、省委省政府文件內容基礎上,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實際,制定了《措施》。
二、文件起草過程
總局、省委政府文件印發后,我處將制定細化落實舉措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通過書面和實地調研、專題會研討、召開會議推進等多種形式,了解全省各地工作情況及意見建議,為起草《措施》打下了較好基礎。10月8日,向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有關處室等40個單位征集意見建議。10月日17日,根據各單位報送的建議,草擬了《措施》(二次征求意見稿)》,向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有關處室等41個單位征求意見。10月以來,又對《措施(征求意見稿)》多次討論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次審議的《措施》。
三、文件主要內容
《措施》延續了總局文件,總體框架為5個方面。共25條舉措:
一是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機制。
二是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完善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
三是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持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監管執法體系,杜絕選擇性執法,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四是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標準制定,計量服務中小企業。依法規范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五是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加大宣傳。
四、重點說明事項
一、政策措施的具體來源。25條政策措施中,有22條是對總局重點舉措的細化,有3條為結合省委政府文件提出的惠企新舉措,分別是建立依法實施免罰與加強法治教育同步推進機制、支持民營企業開展質量強企建設、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對應第3條、第23條、第24條)。
二、政策措施中的亮點。《措施》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西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第23條嚴格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重要要求,聚焦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強調持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積極發揮全省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作用,進一步提升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服務效能。第1條、第5條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對內對外開放”的重要要求,加快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出持續深化“一照通辦”改革,完善“一網通辦”平臺功能,加大“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攻堅力度,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等任務。第20條、第21條牢牢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重要要求,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部署開展綠色生態領域標準研制,持續打造“江西綠色生態”品牌,大力推進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等工作。
三、政策措施中的創新舉措。《措施》結合總局、省委政府文件要求,根據市場監管實際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第3條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基礎上,創新建立依法實施免罰與加強法治教育同步推進機制,落實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第10條結合總局正在開展的企業信用同盟創建工作,提出探索推動成立地方性企業信用促進會(協會),在鷹潭市開展銅產業企業信用服務促進會試點。第15條明確要求推動修訂《江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縱深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第17條部署開展執法辦案“大回訪、聽訴求、促規范”活動,以“集中辦案、以案代訓”等方式開展崗位練兵,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辦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