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 2021 年度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吉林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及《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吉財會〔2019〕899 號),現將 2021 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內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簡稱單位)中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包括初、中、高級)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我省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應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按照財政部規定并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包括會計、財政、金融、稅收以及大數據、數字經濟、業財融合等方面的課程,分為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兩類。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報名時間為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學習時間為 2021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在此期間未完成學習的學員,累計學分不再保留。
(二)報名方式。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報名通過“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網址為:http://cztkj.jl.gov.cn),會計人員在網站首頁點擊服務入口中的“繼續教育”按鈕,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報名,具體操作詳見《吉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操作指南》。
三、學習方式和學分管理
2021 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采取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和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兩種方式,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累計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 90 學分,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其中,專業科目不得少于 60 學分。
(一)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會計人員須在“學習類型”中選擇“網絡教育”,并在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機構名單中選擇一家機構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選課及網上學習。課程選定后不得隨意中斷或改選,否則不能記錄改選課程之前所學的學時和學分。網上學習結束后,須填寫《吉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機構服務調查問卷》,才視為完成 2021 年度繼續教育。
(二)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當年符合《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吉財會〔2019〕899 號)視同完成繼續教育規定條件的,會計人員須在“學習類型”中選擇“視同通過”,并上傳相關材料,普通會計人員經當地財政部門、高級會計人員經省財政廳審核確認后,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
(三)學分計算。學分計量標準根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方式確定。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的,按 1 學時等于3 學分(1 學時等于 60 分鐘)折算,即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累計學時不得少于 30 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得少于 20 學時。參加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審核合格后,按當年累計取得 90 學分計算。
四、收費標準
繼續教育網絡教學費由網絡培訓機構直接收取,2021 年度收費標準延續使用我省 2020 年度收費標準,即:普通會計人員為 45 元/人/年,高級會計人員為 180 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繼續教育仍執行原收費標準和規定學時,即:普通會計人員 50 元/人/年、高級會計人員 200 元/人/年,規定 24 學時。 發票由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機構提供。
五、其他相關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可在網絡繼續教育課程開通后補學前 3 個年度的繼續教育。對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或未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的會計人員,按照《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不能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晉升職務(職稱)、先進會計工作者及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等。
(二)各級財政管理部門要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微信群、
QQ 群等方式宣傳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擴大社會影響,增強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隨時掌握會計人員有關情況,密切關注繼續教育進度,
督導所在地會計人員按時完成繼續教育,提升繼續教育完成比例。
六、《關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面授繼續教育備案單位的通知》(吉財會便函〔2020〕5 號)同時廢止。
吉林省財政廳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