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落實落細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政策的通知
吉財稅[2023]856號 2023-8-29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財政局,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吉林省梅河新區稅務局(梅河口市稅務局)、各縣(市、區)稅務局:
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是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在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民營經濟主體發展,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著力為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近期,國家密集出臺8個公告優化完善10項稅費優惠政策,我省按照國家授權頂格配套出臺2項創業就業優惠政策。這些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穩定市場預期,持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為確保各項政策在全省快速落地落實落細,推動市場主體應享盡享,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掌握政策內容,精準落實政策要點
(一)國家政策。國家本次集中出臺的政策,主要是優化完善已有的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優惠政策,將政策執行期限統一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優惠力度加大的有兩項政策,一是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二是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稅費扣減限額,由每戶每年12000元提高為每戶每年20000元。各級財稅部門要精準掌握政策執行時限和變化情況,抓好政策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
3.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額貸款公司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1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4.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8號)。
5.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6.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所得稅政策,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按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7號)。
7.對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0萬元(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8.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
9.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權地方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調整為統一減半征收(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10.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稅費扣減限額,由每戶每年12000元調整為每戶每年20000元(詳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2023年第1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15號)。
(二)我省政策。對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優惠,國家確定扣減相關稅款限額標準和最高上浮比例,授權各省根據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上浮比例,我省確定按國家授權最高比例頂格執行。
1.我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每戶每年扣減相關稅款24000元;我省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每人每年扣減相關稅款9000元(詳見吉財公告2023年第44號)。
2.我省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每戶每年扣減相關稅款24000元;我省企業招用重點群體的,每人每年扣減相關稅款7800元(詳見吉財公告2023年第45號)。
二、落實落細稅費政策,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
各級財稅部門要進一步提升站位,深刻領會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的重要意義,將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主動作為、協同作為、高效作為,把該減的稅減到位、把該降的費降到位。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動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快速精準落實好。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依托稅務機關政策執行風險防范體系和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問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聚力打通政策執行“最后一公里”,確保政策紅利精準落實到守法經營、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手中。
三、嚴禁違規征稅收費,加強涉企征稅收費監督管理
各級財稅部門要加強涉企征稅收費監督管理,嚴禁提前征繳未達征期稅費、擅自擴大稅費征收范圍和提高征收標準、越權或違規設立征收非稅收入項目等行為;堅決杜絕“自買自賣”國有資產、將非財政資金以非稅收入名義繳庫等各類虛增財政收入、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向市場主體強制或變相攤派等加重市場主體負擔的行為。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落實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制度,根據相關政策調整文件及時更新目錄清單,按季核實目錄清單政策依據等內容,切實提高目錄清單準確性、時效性。省財政廳已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違規違法騙稅和相關亂收費問題線索,各地也要建立健全機制舉措,確保當地相關投訴舉報線索及時受理,進一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稅費征繳秩序。
四、強化政策宣傳輔導推送,助力政策落實落地
各級財稅部門要圍繞確保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為納稅人繳費人普遍所知、普遍所用,著力強化政策宣傳輔導。要細化制定宣傳解讀方案,依托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用好線上線下各類宣傳渠道,開展高頻次、立體式、多維度的宣傳解讀。稅務部門要通過納稅人學堂、上門輔導、專題宣講、視頻培訓等渠道,通過“稅企直聯包保服務”等方式,加強針對性政策輔導。各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做實征管基礎信息,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標簽標識。依托電子稅務局及時篩選符合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名單,不斷提升推送政策準確度,實現“政策找人”“政策上門”。
吉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