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通告2024年第1號 2024-2-28
為切實做好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2號)和《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要求,現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以下簡稱“郵寄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來源地)在吉林省范圍內,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第三條規定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
二、受理機關及申報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以下簡稱“吉林省稅務局”)指定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二道區稅務局負責受理全省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業務(郵寄申報受理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政部門聯系人信息表見附件)。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3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納稅人,請在2024年6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以國內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二道區稅務局。
郵寄申報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郵戳日期為準。郵政工作人員在收寄郵件時會為納稅人提供客戶聯詳情單作為納稅人郵寄申報憑證,納稅人可通過客戶聯詳情單號碼在中國郵政官方網站查詢具體郵寄日期及申報郵件寄遞軌跡。
三、郵寄申報的報送資料
納稅人選擇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的,應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一)納稅人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的,應根據規定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問答版)》。
納稅人取得境外綜合所得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及《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二)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發生減免事項,需要在納稅申報時享受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三)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四)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商業健康保險的,需附報《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五)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需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六)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
(七)納稅人重要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需要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納稅人可通過下列方式獲取相關申報表單:
(一)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門戶網站“納稅服務—下載中心—表證單書下載”欄目下載。
(二)就近辦稅服務廳領取。
四、郵寄申報流程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吉林郵政”)負責全省郵寄申報資料的寄遞工作。
(一)納稅人在如實填寫申報表后,按照方便就近原則,電話聯系當地郵政分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收取郵件,并告知郵件內件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資料。
(二)郵政工作人員上門收取郵件,并通過郵政渠道寄往指定稅務機關。
(三)稅務機關接收納稅人申報郵件,形成納稅人申報處理回執,聯系郵政公司工作人員上門收取納稅人申報受理回執郵件。
(四)郵政工作人員上門收取申報受理回執郵件,并通過郵政渠道寄給納稅人。
(五)納稅人取得申報受理回執。
五、年度匯算郵寄申報的退稅、補稅
郵寄申報后涉及年度匯算應補稅或者退稅的,納稅人應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上辦理或者到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個人所得稅APP可以從官網下載或掃描以下二維碼下載:
六、郵寄資費標準
郵寄申報郵件使用《郵寄申報特快專遞(EMS)專用信封》郵寄,實行按件收費,首重1000g資費12元,續重每500g加收1元。
納稅人郵寄申報郵件費用由納稅人承擔,申報受理回執郵件費用由稅務機關承擔。
七、注意事項
(一)為便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上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簡便快捷。對通過郵寄方式辦理的納稅人,稅務機關無法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需逐項填寫相關信息。
(二)填報信息時,納稅人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仔細填寫及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申報表資料不全,申報表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邏輯錯誤的,稅務機關將不予受理并通知納稅人。為提高辨識度,寄送的申報表,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三)納稅人需在申報表上準確填寫中國境內有效聯系手機號碼、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訊地址等關鍵信息,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準確寄送申報受理回執,溝通納稅申報事宜。
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稅 屋附件:郵寄申報受理稅務機關和郵政部門聯系人信息表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