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優化生育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
吉醫保聯[2024]17號 2024-07-04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新要求,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動全省人口實現凈增長”率先突破任務,協同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降低參保人員生育成本,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現就優化我省生育醫療保障有關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將部分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內
將適宜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以下簡稱“輔助生殖”)納入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內(見附件)。
經衛生健康部門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按照衛生健康部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為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提供輔助生殖技術服務。
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基金參照基本醫保門診特殊疾病待遇支付辦法予以保障,起付標準一個自然年度內計算一次,前往上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補差計算。實施輔助生殖技術個人自付的費用不列入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醫療救助合規費用范圍。
附件項目所列價格為基金最高支付標準,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醫療機構實際收費價格低于基金最高支付標準的,以實際收費價格作為基金支付標準。
二、優化產前檢查醫療保障
(一)提高產前檢查支付標準,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門診產前檢查費用按限額支付,以生育保險備案至分娩(含計劃生育)完整醫療過程為周期,周期內不設立起付線,支付比例為100%,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000元,由各統籌地區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原“一次性圍產期補貼”不再單獨定額發放。超出限額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可通過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等渠道按規定支付。
(二)參加職工醫保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產前檢查費用可通過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等渠道按規定保障。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服務支付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三、加強住院分娩醫療保障
(一)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住院分娩期間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生育保險按100%比例支付。
(二)參加職工醫保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發生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按照職工醫保住院待遇支付。
(三)女性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按照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支付。
四、強化助育相關醫療費用保障
對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中取出宮內節育器、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等手術,以及上述手術期間診治并發癥、合并癥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生育保險按住院分娩待遇標準支付。其他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各統籌地區可按比例或定額支付,支付水平不高于住院分娩支付水平。
五、規范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一)享受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待遇條件原則上與各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待遇享受條件一致。
(二)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按月支付給參保用人單位,女職工因生育或終止妊娠休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原渠道發放。按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生育保險費率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休假期間的工資、補貼等由用人單位照發。
六、明確生育醫療費用支付范圍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范圍: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女性參保人員在孕產期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住院分娩期間診治妊娠、分娩等產科合并癥、并發癥的醫療費用,住院分娩期間預防新生兒窒息、新生兒保健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參保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藥物流產、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皮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期間診治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規定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其他項目費用。
上述費用中符合國家和省醫保目錄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不包括醫保目錄項目中超過支付標準部分的費用)不區分甲、乙類,列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輔助生殖費用技術醫療費用參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執行。
七、有關要求
各級醫保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協議管理,及時調整信息系統相關參數,做好政策銜接過渡,強化基金運行監測,確保政策落細落實。
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應嚴格落實我省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相關要求,將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納入按病組(病種)付費范圍,科學設定權重(分值);要合理確定產前檢查等門診醫療費用付費方式,逐步過渡到人頭付費,與生育門診待遇相適應。
各統籌地區衛健、醫保部門要結合職能,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生育醫療服務方面的監督考核,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診療,改善就醫體驗。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本通知未明確事項,暫按各統籌地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及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政策調整事項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稅 屋附件: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doc
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4日
《關于優化生育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國家衛健委等17部門聯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提出“指導地方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相關技術規范性等因素,逐步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按程序納入基金支付范圍”。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提出“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 ”。今年,吉林省醫保局將“完善生育保險政策,提高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結合實際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按程序納入基金支付范圍”列入我省醫保部門惠民助企措施之一進行推進。
二、《通知》主要內容
(一)產前方面。一是按照國家要求,將部分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明確了醫保相關支付政策。二是優化產前檢查醫療保障。規范了產前檢查限額和支付比例,通過待遇置換方式調整“一次性圍產期補貼”政策。明確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產前檢查的支付渠道。
(二)產中方面。一是加強住院分娩醫療保障。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住院分娩期間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由生育保險按100%比例支付;參加職工醫保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和女性居民醫保參保人住院分娩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支付。二是對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中取出宮內節育器、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等手術,以及上述手術期間診治并發癥、合并癥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生育保險按住院分娩待遇標準支付。
(三)產后方面。規范了生育津貼待遇享受條件,原則上與各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待遇享受條件一致,由醫保經辦機構按月支付給參保用人單位。
(四)其他方面。對生育醫療費用支付范圍作了明確,并就協議管理、支付方式、監督考核等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