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按照章程規定或合同、協議約定,接受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即投資者的出資比例或股東的股權比例,是確定所有者在企業所有者權益中份額的基礎,也是企業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業應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投資者投入資本的增減變動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實收資本的增加數額,借方登記實收資本的減少數額。
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實際發行股票的面值總額。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應作為資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不記入“實收資本”科目。
(2)本科目可以按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3)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②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③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④企業按照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實收資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總額。
【例】甲企業注冊資本為1000000元。根據合同約定該企業收到A投入的貨幣資本100000元,該款項全部存入企業的開戶銀行。投資者B投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雙方確認的價值為205000元。B在該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為200000元。
根據上述業務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0000
固定資產 205000
貸:實收資本——投資者A 100000
——投資者B 2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