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終,將“撥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將“經費支出”(不含預撥下年經費)、“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科目。
有專項資金收支的單位,應將非專項的收支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經常性結余”明細科目中;將專項收入和支出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專項結余”明細科目中。
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為行政單位滾存結余。
3.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結余分為經常性結余和專項結余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