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
⑴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按照章程規定或合同、協議約定,接受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即投資者的出資比例或股東的股權比例,是確定所有者在企業所有者權益中份額的基礎,也是企業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業應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投資者投入資本的增減變動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實收資本的增加數額,借方登記實收資本的減少數額。
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實際發行股票的面值總額。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應作為資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不記入“實收資本”科目。
⑵本科目可以按投資者進行明細核算。
⑶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②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③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投資者應享有小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
④企業按照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借記“實收資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總額。
案例:
[例1]甲企業注冊資本為1000000元。根據合同約定該企業收到A投入的貨幣資本100000元,該款項全部存入企業的開戶銀行。投資者B投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雙方確認的價值為205000元。B在該企業注冊資本的份額為200000元。
根據上述業務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0000
固定資產 205000
貸:實收資本——投資者A 100000
——投資者B 200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5000
[例2]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A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2 000 000元,甲、乙、丙持股比例分別為60%,20%和20%.按照章程規定。甲、乙、丙投入資本分別為1 200 000元、400000元和400 000元。A公司已如期收到各投資者一次繳足的款項。
A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 000 000
貸:實收資本——甲 1 200 000
——乙 400 000
——丙 400 000
[例3]甲有限責任公司于設立時收到B公司作為資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該批原材料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部分)為100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 000元。B公司已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假設合同約定的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符,該進項稅額允許抵扣。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000
貸:實收資本——B公司 11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