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遼寧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遼住建[2025]1號 2025-01-07
各市住建局、財政局、稅務局,沈陽市房產局,沈撫示范區建設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根據《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征土地增值稅。上述免稅政策的具體執行標準為建筑容積率1.0(含)以上且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稅務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