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總秘[2022]37號
綜合項目管理辦公室、各機構、各應考人員: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為進一步規范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工作,嚴格考試管理,根據近年來各方的反饋意見,對2020年5月8日發布的《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考試辦法(試行)》(中總秘[2020]38號)等考試管理文件進行了修訂,形成《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辦法》《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考場守則》《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辦法》
附件2:《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
附件3:《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考場守則》
附件4:《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秘書處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附件1:《管理會計師專業能力(PCMA)考試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