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通過4方面20條舉措,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20條舉措提出,要精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要全面落實普惠政策,精準落實地方政策,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強化政策推送輔導,加強政策執行反饋。20條舉措規定進一步精簡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提高退稅效率,完善減稅降費紅利賬單推送機制,探索針對民營企業的特色化紅利賬單推送服務,借助紅利賬單進一步提升稅企溝通質效,持續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
20條舉措還指出,要持續推進減證便民,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提供容缺辦理服務,對其重復辦理的涉稅業務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交佐證材料,落實“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明”等12項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嚴控新設稅務證明事項。精簡辦稅繳費流程,持續優化電子稅務局申報功能,提升民營企業申報體驗;不斷拓展“非接觸”辦稅繳費服務,實現“足不出戶”線上辦理,開展跨部門業務協同辦理。要推行“首次服務”模式,實行稅收管理服務網格員“一包到底”責任制,持續推動“首問負責”服務落實,精準對接企業各類涉稅需求。
在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助力民營企業紓困解難方面,20條舉措明確優化納稅信用修復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及時糾正違規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要不斷改進訴求響應,進一步建立并擴大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民營企業直聯點,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走訪座談,及時響應納稅人繳費人合理訴求。進一步優化銀稅信用信息共享方式,持續擴大“稅銀互動”合作范圍、提高信貸規模,幫助更多民營企業憑借良好納稅信用、通過“稅銀互動”獲得融資支持。持續開展補鏈強鏈,推動民營企業融入產業鏈、供應鏈,助力民營企業經營發展。積極推動爭議解決,通過新時代“楓橋式”稅務所建設,進一步優化涉稅調解服務。
此外,20條舉措還對持續創新稅收執法方式進行了明確,提出要嚴格文件制定管理,統一區域執法標準,全面落實首違不罰,推行非強制性執法,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傳玉表示,全區各級稅務機關將在落實已有措施的基礎上不斷謀劃和推出新的舉措,在取得積極效果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和拓展新的成效,在積累有益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和豐富新的制度安排,確保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有實招、顯實效、見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