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關于做好2024年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財政局,二連浩特市、滿洲里市財政局,自治區直屬有關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會計人員: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自治區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根據財政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內財會規〔2021〕18號,以下稱《實施辦法》),現將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對象
自治區范圍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應按年度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以上人員需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再進行繼續教育。
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實施辦法》規定,會計人員被單位任用(聘用)后,必須通過申報備案以及信息采集進入“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接受會計管理機構、社會相關部門的監督。故意不申報備案進入系統接受監督,不履行繼續教育義務的視為不誠信行為。2019年4月以來沒有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必須通過信息采集進入“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會計人員完成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情況記錄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中。
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間
2024年度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31日。
《實施辦法》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政策
會計人員參加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培訓的范圍、培訓方式、學分管理、考核評價、培訓要求等按《實施辦法》規定執行。
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內容、課程分級等按《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要求執行。國家、自治區發布的最新法律、法規、準則、制度以及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和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題等有關內容作為重點培訓內容。
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上述文件內容,按照文件要求辦理繼續教育相關事務。會計人員也可以在內蒙古會計網上閱讀“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南”熟悉相關政策。
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機構
內蒙古自治區2024-2026年度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網絡培訓服務機構共8家,分別是:上海高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東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夏金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利友理財軟件有限公司、東北財經大學、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瑞利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詳見附件)。
會計人員可以從內蒙古會計網首頁上的“內蒙古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入口登錄選擇以上任意網絡培訓機構完成繼續教育或補學。
六、繼續教育學分累積、按學分選購課程
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要求每年度至少完成60學分。
會計人員取得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學分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學分銀行〕累積,累計學分達到60學分算完成年度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會計人員可以采取現場培訓、網絡培訓、視同完成等一種或多種方式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收費按照以前年度形成的行業自律價格,即:按學分計費,0.5元/學分,30元/人年。網絡培訓機構除按年度(60學分)收費外,同時提供按學分收費方式,方便會計人員進行學分補差,方便會計人員有選擇地進行培訓。學分方式收費每次最高金額不得超過年度自律價格。
會計人員在網絡培訓機構購買的課程,從課程開通之日起算,服務期限為90天。
七、繼續教育其他事宜
(一)繼續教育考試、考核要求
現場培訓機構、網絡培訓機構應將全部培訓課程設置為考試課程。會計人員完成某門課程的學習后必須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才可以記載本門課程的學分。考試實行學一門考一門的考試政策,不得多門課程合并考試。
現場培訓機構要將學員出勤率作為一項考核指標。培訓結束考試、考核合格后方能記載學分。
(二)選購課程和學分記載時間要求
2025年1月10日前,現場培訓機構完成2024年全部培訓學員學分記載。各級會計管理機構完成會計人員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確認審核工作。
2024年12月31日24時網絡培訓平臺關閉會計人員購買課程,已經購買課程的學員必須在90日內完成學習和考試;網絡培訓平臺必須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會計人員2024年學習學分記載工作。
(三)繼續教育完成情況證明
會計人員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在繼續教育檔案查詢菜單打印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完成情況證明。
會計人員評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的《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審驗卡》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打印,必須完成專業科目、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培訓后方可打印審驗卡。具體操作方式請查閱內蒙古會計網辦事指南欄目《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南》。
八、繼續教育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
各地會計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宣傳和指導,對會計人員反映的培訓問題及時向財政廳會計處反饋。各網絡培訓平臺要緊跟會計行業發展步伐,制作高質量的培訓課件,要把好培訓質量關,禁止掛學、代學等弄虛作假行為。會計人員所在單位要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方便。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管理咨詢電話:0471-4192212
會計人員信息、系統管理咨詢電話:0471-4192479
技術咨詢電話:0471-4931460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