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自治區各單位:
為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引導、督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依法履行繼續教育義務、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和財政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實際,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現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