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制度,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持和提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非執業會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增強非執業會員的職業榮譽感和責任感,促進專業與技術交流,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章程》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注協非執業會員。
非執業會員享有繼續教育的會員權利和履行繼續教育的會員義務。
非執業會員應當樹立終身學習的專業態度,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繼續教育。
第三條 本制度尊重非執業會員在職業領域和專業經歷方面存在的差異,旨在制訂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各相關主體在組織和管理,內容、形式與學時,確認等方面的程序框架,確保非執業會員能夠獲得高質量的繼續教育,保持和提升專業勝任能力。
第二章 繼續教育的組織和管理
第四條 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工作遵循屬地原則。
中注協負責組織實施外國和港澳臺地區非執業會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地方注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非執業會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認可的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包括:
(一)中注協和地方注協開展的各種形式繼續教育。
(二)中注協和地方注協委托培訓機構開展的各種形式繼續教育。
(三)經中注協和地方注協認可的非執業會員所在單位開展的各種形式繼續教育。
(四)簽訂互認學時協議的職業會計組織開展的各種形式繼續教育。
第三章 繼續教育的內容、形式與學時
第六條 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的內容應當具備行業特色,體現職業素養、行業精神和行業發展前景,包括與保持和提升專業勝任能力相關的技術勝任能力、職業技能、職業價值觀、道德與態度以及實務經歷等。
第七條 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
第八條 投入法的繼續教育形式,是指非執業會員參加面授培訓和網絡錄播培訓。
面授培訓指注冊會計師協會及其認可的相關機構舉辦的面授培訓班(含在線直播培訓)、專業論壇、研討會等。
網絡錄播培訓是指注冊會計師協會及其認可的網絡培訓平臺提供的課程。
非執業會員參加以上形式的繼續教育,至少45分鐘為一個學時,按照實際參加時間確認。
第九條 產出法認可的其他形式是指與職業相關的專業活動及成果。
認可的繼續教育形式按下列標準確認學時:
(一)擔任中注協或地方注協認可的培訓班授課人、專業論壇或研討會的演講人,可按實際授課或演講時間的三倍折算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二)參與行業專業工作的,可按實際參加時間確認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
(三)公開出版相關專業著作、承擔相關課題研究并結項,每項可折算12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4個學時;在核心刊物公開發表專業論文,每篇可折算8個學時,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專業論文減半確認學時。
(四)參加在職學位教育并取得學位的,當年可確認24個學時。
(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取得境外專業資格,當年可確認16個學時。
(六)在高校擔任導師且承擔會計、審計相關學科教學任務,任職期間每年可確認24個學時。
(七)制度中未明確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和學時,由中注協或地方注協認定。其中,地方注協認定的,應當將其認定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及學時情況報中注協備案。
參加本條所列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寫學時確認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注協確認。同時申請多種形式的,可合并確認學時,每年最多確認24個學時。
第十條 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每年為一個周期,從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非執業會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累積不得少于40個學時。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學時僅在當年有效。
投入法認可的繼續教育,每個周期不少于16個學時。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地方注協批準,當年學時減半。
(一)生育休產假的。
(二)休病假半年以上的。
(三)7月1日之后新入會的。
第四章 繼續教育學時的確認
第十二條 中注協負責確認和登記外國和港澳臺地區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學時。
地方注協負責確認和登記本地區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學時。
第十三條 非執業會員應將繼續教育的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妥善保留,備查。
第十四條 地方注協根據委托培訓機構提供的學時情況、非執業會員申報學時情況進行匯總、確認。
第十五條 中注協和地方注協定期按比例對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組織抽查。
第十六條 轉會的非執業會員,轉出地方注協已經確認的繼續教育學時,轉入地方注協應當予以認可。
第十七條 對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非執業會員,由所屬協會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1月23日發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十九條 各地方注協可以參照本辦法,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非執業會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