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匯繳季,最近接二連三接到納稅人電話,咨詢新版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下壞賬準備到底如何申報。筆者下面通過實例,就一筆應收債權從計提壞賬準備,到壞賬準備的轉回,再到債權的核銷,從會計處理到納稅調整時的整個申報流程,進行詳細的解析。
案例
甲公司為一家機電銷售商。2014年發生應收A公司債權1000萬元,年末根據A公司財務狀況計提壞賬準備100萬元;2015年末因A公司財務狀況好轉,壞賬準備30萬元;2016年實際收回債權910萬元。甲公司采取備抵法核算壞賬。2014年至2016年匯算清繳時,甲公司應如何申報該筆業務?如果2016年實際收回960萬元,又該如何處理?
2014年的處理
1、會計按規定計提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
貸:壞賬準備 100
2、匯算清繳如何納稅調整,我們先看下面這張表及填報說明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 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
32.第32行“(二)資產減值準備金”:填報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理賠費用準備金等不允許稅前扣除的各類資產減值準備金納稅調整情況。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金額(因價值恢復等原因轉回的資產減值準備金應予以沖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根據企業所得法及上述填報規定,甲公司計提的壞賬準備屬于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2014年匯算清繳時,通過表A105000第32行第3列,對會計計提額100萬元進行納稅調增申報。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版申報表刪除《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資產減值準備”只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資產類調整項目中匯總填報,不再按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項目進行細分。
2015年的處理
1、會計按規定轉回多計提的準備:
借:壞賬準備 30
貸:資產減值損失 30
2、根據上述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規定,2015年匯算清繳時,通過表A105000第32行第4列,對會計上轉回的30萬元壞賬準備進行納稅調減申報。
2016年的處理
1、會計按規定補提壞賬: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
貸:壞賬準備 20
實際收回債權:
借:銀行存款 910
壞賬準備 90
貸:應收賬權1000
2、2016年,甲公司實際發生壞賬損失9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屬于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甲公司匯算清繳時需要分兩步申報:
第一步:
同2014年及2015年一樣,通過表A105000第32行第3列,對會計計提額20萬元壞賬準備進行納稅調增申報。
第二步: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 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33.第33行“(三)資產損失”:根據《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2列金額;表A105090第14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說明4.第10行“(一)貨幣資產損失”:填報企業當年發生的貨幣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銀行存款損失和應收及預付款項損失等)的賬載金額、稅收金額以及納稅調整金額,根據《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第1行相應數據列填報。
根據上述規定,實際損失90萬元,會計上不通過損益科目列支,而是通過壞賬準備轉銷,稅法則允許在發生當前稅前扣除,體現在A105000第33行“(三)資產損失”行次為納稅調減90萬元,申報對應的勾稽明細表為《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和《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
特別需要提示的是,實際損失90萬元申報除了這張表,還需要按照《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專項申報。
2016年實際收回960萬元,又該如何處理?
1、會計上按規定轉回多計提的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30
貸:資產減值損失 30
實際收回債權:
借:銀行存款 960
壞賬準備 40
貸:應收賬款 1000
2、甲公司匯算清繳時同樣需要分兩步申報:
第一步:
通過表A105000第32行第3列,對會計上轉回的30萬元壞賬準備進行納稅調減申報。
第二步:
實際損失40萬元,在A105000第33行“(三)資產損失”行次申報納稅調減40萬元;同時申報對應的勾稽明細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和《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