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稅務機關發出通告:暫停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元素說稅昨日也就此進行了相關信息披露。
那么,關于此次暫停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暫停后不延長截止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2015年度匯算清繳截止時間仍為2016年5月31日。不因暫停而延長。
2、預計暫停時長
根據《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推遲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通知》(津地稅所〔2015〕5號)等相關披露信息的分析,預計本次暫停辦理匯算清繳為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具體時間由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為準。
3、不受暫停影響的類型
據悉,各地稅局辦稅服務廳將設置專門窗口辦理申請注銷登記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特殊事項的申報,因上述原因需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不受本次暫停影響,按現行程序及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業務。
4、申報表調整并非政策調整
本次暫停匯算清繳的原因主要為總局近期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各地也將據此完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軟件。而修改申報表本身并不代表著企業所得稅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因此納稅人不宜過度擔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本身并未發生重大變化。
5、有補充政策文件發布的可能
納稅人可就需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事項(除以表帶備的項目)提前進行備案工作,相關隨表報送的資料(如:資產損失申報資料)也可提前著手準備。會計報表的審計和調整也可提前開展,避免因會計調整事項帶來企業所得稅匯算的重復工作。
6、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的安排
如前所述,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時間預計將比以往減少2個月。但根據以往的實際,1、2月份進行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數量并不多,因此總體影響不大。但納稅人仍應合理安排自身辦理此業務的時間,避免產生未及時申報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