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規定:國稅發〔2008〕30號文件第六條中的“應稅收入額”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所以存款利息收入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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