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規定,一、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二)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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