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解答】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九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稅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額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第八條 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
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征收率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計算的下列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稅法規定之外的稅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