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可以計算抵扣嗎?
2020-02-06 13:19 來源:中國會計網
2018年1月1日以后,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還可以計算抵扣嗎?中國會計網為大家總結了,關于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可以計算抵扣的規定,方便大家參考。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不同類的通行費規定了可以計算抵扣的時限:
(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抵扣;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抵扣;
(3)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抵扣。
根據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在上述時限內可以計算進項稅額抵扣,某些類別的通行費超過時限不允許計算進項稅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