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如何申報企業所得稅?
2020-02-15 16:25 來源:中國會計網
非居民企業如何申報企業所得稅?
1、據實申報的非居民企業(按25%稅率征收的非居民企業),要進行年度申報。
申報表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0號)
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
預繳申報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據實申報企業)
2、“核定征收”或“不構成常設機構和國際運輸免稅”的非居民企業,要進行年度申報。
申報表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
提示:
第一、上述兩類非居民企業納稅人指: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納稅人,即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上述兩類非居民企業納稅人也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3、按10%征收預提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
申報表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不需年度申報。
自2015年7月1日,原申報表《國稅函〔2008〕801號)》同時廢止。
提示:
上述非居民企業納稅人指: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納稅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