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需要減分包嗎?
需要由企業總包向稅收部門交付企業所得稅(企業總包也需要代繳分包的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允許差額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即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簡單的說,總包方開具給發包方的發票就是總包方的收入。分包方開具給總包方的發票就是分包方的收入,所得稅按報表利潤計,查賬征收企業為應納稅所得額的25% ,如果賬面無利潤就不需繳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