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的課稅計算?
清算所得課稅,在我國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均作了規定。
其計算公式可概括如下:
企業全部清算財產變現損益=存貨變現損益+非存貨財產變現損益+清算財產盤盈
企業的凈資產或剩余財產=企業全部清算財產變現損益-企業拖欠的各項稅金-尚未償付的各項債務-收取債權損失+償還負債的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
企業的清算所得=企業的凈資產或剩余財產-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企業稅后提取的各項基金結余+企業法定財產估價增值-企業的資本公積金-企業的盈余公積金+企業接受損贈的財產價值-企業的注冊資本金
清算所得稅額=企業的清算所得×企業清算當年經營所得適用的稅率
企業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清算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