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小微企業月應稅銷售額不足3萬元(季度不足9萬元)免征增值稅,但不一定就免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知》(以下簡道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權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