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還需要申報企業所得稅嗎?
分公司應該匯總到總公司后申報企業所得稅,但涉及納稅所屬地問題,以及事關各地主管稅務機關的任務目標,情況有點復雜.一般來說是,就地預繳,集中清算.
具體說明如下:
首先,必須明確,該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是否確實具有法人資格,這點可以從該公司的營業執照上獲取信息.從理論上說,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也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情況一、如果確實是分公司,一般說來,應當通過總公司匯總申報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它涉及納稅所屬地問題,以及事關各地主管稅務機關的任務目標,情況有點復雜,尤其是分公司的規模比較大的時候.
在這樣的情況下,理論上的東西都是空的,只有與當地稅務機關搞好關系,協調好總公司與分公司的稅收分割問題.關系好了,如果不是當年任務完不成,稅務機關不會太為難企業.他們一般會要求分公司在當地預繳一部分所得稅,然后在總公司匯算清繳時,"多退少補".
所以,平時報送稅務局的報表應做低利潤,減少預繳稅額,等匯算清繳時,再按實際來申報,盡量規避"多退"的問題(稅務局收進去的錢一般不會退回,如果非得退,他們會派人來查帳,那你就等著老板訓吧).情況二、如果是子公司(現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資格,一般說來,是就地申報并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