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如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就是稅前利潤可以用來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彌補完后在進行應納稅計算,但只能彌補五年內.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八條 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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