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虧損,但是第四季度是盈利,怎么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全年虧損的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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